各项目组: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实施细则》(校教字〔2005〕37号)和《关于2015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立项的通知》(校教字〔2015〕21号),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第十三批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方式
1、校级第十三批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
2、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项目主持人填写《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并由指导教师对项目的进展进行评价后,报学院项目领导小组。
3、各学院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召集有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检查组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签署学院意见。
二、检查要求
1、各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给予建设性的指导,对于因非人为因素而不能正常按计划实施的项目,应进行核实并给予适当的调整。
2、各项目组结合申报材料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查,未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的项目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
3、学校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或终止对部分项目的经费资助。
4、时间:2016年元月1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