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规定,学校将对研究期满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范围
我校2013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附件1)。
二、时间安排
本次项目的结题验收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院验收,时间安排在本学期第3-4周(3月23日-4月3日),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教务处参与。
第二阶段学校验收,时间安排在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教务处负责实施。
二、检查方式
(一)项目组提交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经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提交给项目指导教师所在学院;
(二)各学院成立项目验收专家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项目验收工作。专家小组成员应由相关行业专家、负责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组成,专家小组成员数应不少于5人;
(三)项目组参加学院组织的现场答辩会。答辩会上准备5分钟左右的ppt汇报;专家小组进行5-8分钟的提问,并根据项目结题报告书和现场答辩情况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检查,给出具体评审意见;
(四)学院专家小组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做出优秀、通过或不通过的评价;
(五)学校将根据项目材料及评审情况进行最终审核,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评价,并对学院推荐的优秀项目进行二次答辩验收,确定最终结果;
三、结题验收材料
(一)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2),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二)项目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实物等,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须提交复印件一份,并交验原件(原件交至学院审核后返回,不需交教务处,下同);若成果获得奖励或获得专利,需提交证书复印件,并交验原件;若成果为设计实物,须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过程稿、实物照片,并交验原件;若以实验完成的项目,需提交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若成果是制作软件,须提交用户使用说明、源程序代码的打印稿、程序光盘;若成果为学术报告(用安徽农业大学学报格式)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
学院将以上材料于4月3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联系电话:65782810,
邮箱:ahausjk@163.com
四、其他
(一)学院提前将项目验收时间安排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
(二)学院推荐优秀项目比例最多不超过本学院项目20%,宁缺毋滥;
(三)项目验收结果应采取一定方式向全院师生公示;
(四)通过验收的项目可以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报销余下的项目经费,验收未通过的项目不予报销剩余经费。指导该项目的老师一年内不予再次指导大创项目。
教务处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