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项目组: 根据《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实施细则》(校教字〔2005〕37号)和《关于2014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SRF)立项的通知》(校教字〔2014〕18号),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第十二批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方式 1、校级第十二批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见附件1)(注:被遴选为2014年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不在本次检查范围)。 2、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项目主持人填写《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并由指导教师对项目的进展进行评价后,报学院项目领导小组。 3、各学院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召集有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检查组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签署学院意见。 二、检查要求 1、各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给予建设性的指导,对于因非人为因素而不能正常按计划实施的项目,应进行核实并给予适当的调整。 2、各项目组结合申报材料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查,未按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的项目要在报告中说明原因。 3、学校根据中期检查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或终止对部分项目的经费资助。 4、项目开展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主持人的,需项目主持人申请,学院领导签字,报教务处备案;如因特殊情况需延期也按上述要求办理。 学院在2014年12月19日前,组织完成对校级第十二批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工作,12月22日前,请各学院将《安徽农业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及其他成果等材料汇总后,一式两份交至学院,由学院统一报教务处教学实践教学科。电子版中期检查报告由学院统一发至sjk@ahau.edu.cn。 联系电话:6572810 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并以项目中期检查为契机,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组织师生开展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研究经验的交流,使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工作更上新台阶。
教务处 2014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