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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13-2014学期第2学期实习计划、《公益劳动》、《生产劳动(农事操作)》课程安排计划及实验、实习详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3-17 12:49:00点击次数:802次字号:T|T

各学院:

为规范实践教学管理,按照本学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现将上报2013-2014学年第2学期实习计划、《公益劳动》、《生产劳动(农事操作)》课程安排计划及实验实习详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报内容

1、安徽农业大学实验教学安排详表(附件1格式)

2、安徽农业大学实习教学安排详表(附件2格式)

3、安徽农业大学实习教学计划,《公益劳动》、《生产劳动(农事操作)》课程详细安排计划。

二、上报日期

2014年33日---3月20.

三、注意事项

1、实验、实习课程名称要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名称一致,不得简写。

2、实习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的实训、实习(课程设计)教学任务均应填报;要注明实习具体内容、学分、指导教师和具体班级及人数;要注明实习单位和地点及实习时间安排。       

3、实验教学安排详表中的实验时间、地点要标注清楚,时间安排要注明第几周、星期几、第几节,地点要注明楼号、实验室门牌号。

4、实习教学安排详表中的年级专业、学分、人数、时间、地点、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必须明确。

5《公益劳动》、《生产劳动(农事操作)》课程要有明确的工作计划和对学生的考核要求,扎扎实实的把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几点要求

1、各学院要尽量安排学生进入校内教学基地开展实习教学。根据《关于校内实践基地本科实践教学运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校教务字【20134号文件精神,学校鼓励相关专业进入校内基地开展实习活动,并在交通安排、食宿安排、实习安排继续给予必要的支持。

2、《公益劳动》、《生产劳动(农事操作)》课程落实过程中,希望各学院要从培养学生学农爱农这个大前提出发,和学院党组织一起,共同制定工作计划;要主动和校总务处、农业园或当地社区组织取得联系,合理安排好学生相应的工作任务;教务处也会定期协调总务处、农业园等公布相应的生产任务。

以上各表将作为学校督查实验、实习教学是否正常开展和工作量核定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所有表格由学院审核、盖章后,打印一份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电子版发至邮箱:sjk@ahau.edu.cn。

联系人:陶伟     联系电话:65786162


                                                 教务处

                                                              2014年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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