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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关于印发201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01-07 01:53:35点击次数:860次字号:T|T

各高等学校: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2013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安徽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3年2月27日

高等教育处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高教处将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定位、分类指导、多元发展、特色办学”的总体思路,坚定走“地方性、应用型、合作式、一体化”特色鲜明的应用性地方高等教育发展道路,加速转变方式,加强内涵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深入学习讨论,实现“三个转变”。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教育部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和全省高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推进我省高校开展广泛、深入、持久的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全面转变思想观念,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改革创新上来,统一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来,树立科学的高等教育质量观、人才观和发展观;全面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我省高等教育实现从以规模扩张为基本特征的外延式发展,向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转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全面转变作风,树立以人为本、落实第一、结果第一的观念,形成求真务实、讲究实效、雷厉风行、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

    (二)大胆改革创新,努力实现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强力推进省级统筹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和高等教育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不断完善具有安徽特色的现代应用性高等教育体系,构建高等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上下贯通的人才培养机制,努力成为国家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单位。以“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为载体,调动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探索和完善科研院所、大型企业与高等学校联合培养人才的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医学教育综合改革和教师教育课程改革。加强高校联盟建设,完善校际联盟工作机制,制定并出台我省应用型高校联盟建设指导意见和高等教育分类指导和管理办法。继续开展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安徽省情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推动开放大学和加强高校数字图书馆建设,以资源共享为目的,以信息技术为手段,建成教育教学信息化网络平台,形成网络全链接、资源全共享和服务全覆盖的教育教学信息化综合支撑体系。开展成人高等函授教育教学模式改革试点,支持部分高校开展成人高等函授远程教育,支持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开放大学建设。

    (三)加大专业调整和改造力度,努力实现学科专业结构更优化。引导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强化内涵建设,构建布局合理、特色与优势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做好我省高校专业设置和管理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需求状况,鼓励高校通过停招、停办一批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就业率低的专业或对传统专业进行改造,加强专业内涵改造,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建设支撑安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水平学科专业平台。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大力支持高校开展专业认证和评估工作,开展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通过引入执业资格标准,不断完善人才培养规格标准;引入行业标准,不断完善专业标准;引入企业核心技术标准,不断完善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引入行业企业专家,充实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引入行业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工作,实现校企深度合作,在学院(系)教学管理、专业负责人和学生指导教师三个层面建立校企合作“双元制”。

    (四)全面实施质量工程,努力实现人才培养质量达到新水平。全面对接国家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好国家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省部共建、国家振兴中西部高等教育计划、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高等职业教育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行动计划、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等。全面检查总结我省第一期质量工程建设成效,加强对一期质量工程项目的结题验收与成果应用推广工作。继续完善和丰富安徽高教网,建好高校数字图书馆和校际联盟网站,集中展示质量工程建设成果,推广典型经验,实现网络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按照“政府引导、学校为主、分类指导、强化需求”的原则,科学谋划并制定二期质量工程建设方案。继续开展201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遴选工作,积极鼓励和引领高校开展校级质量工程,高水平建设新一轮质量工程三级体系。加强对大学生学科竞赛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大学生学科竞赛指导与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调动我省高校和广大师生组织参与大学生学科竞赛的积极性,提高学科竞赛水平,扩大受益面。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文化科技与职业技能大赛活动,支持高等学校参加国际性、全国性高水平学科竞赛,支持高职院校积极参加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开展相应的省级竞赛。

    (五)加强教学检查与评估,努力实现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根据《安徽省“十二五”期间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合肥师范学院、巢湖学院、滁州学院和安徽新华学院四所院校的指导,配合教育部做好四所院校的合格评估工作;作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试点省,坚持以“五个度”作为审核评估的重点内容,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安徽科技学院和皖西学院进行审核评估试点;探索医学、师范、工程、建筑类专业的专业认证和评估工作。研究制定安徽省高职院校新一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并组织试点。按教育部统一要求,分别建立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和高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并及时更新,开展常态监测。加强对各校落实2012年全省高校教学工作会议出台相关文件的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指导,推动省属211高校、省属重点本科高校、省级以上示范高职院校发布年度质量报告,省教育厅将发布2013年度全省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报告。修订并完善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和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加强函授站(点)和校外学习中心的年审、年检工作,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六)加强高等教育决策咨询专家队伍建设,努力实现高教管理、指导、服务水平新提高。召开省属高校咨询会议,发挥省高教所、图工委、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各专业大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专家组织作用,加强我省高等教育政策与战略研究,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能力。加强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水平。

(来源:安徽高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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